“共享充電創業本質是B2B2C的商業模式,這與共享單車公共場景投放有本質區別,B端商家作為觸達需求用戶的中間環節十分重要,需要滿足商戶端這一中間環節需求,進而解決用戶消費需求。”

今天網上有傳出消息OFO出現退押金難的問題。共享單車為何會走到今天。這里涉及到共享單車作為一門生意最致命的缺陷就是硬件損耗大、維修成本高;如果不考慮這點,共享單車的流量吸附能力和粘性比網約車還厲害;但是越往后發展,單車損耗率越大,企業盈利也就越困難。

反觀共享充電寶比共享單車活的好很多的原因就在于,充電寶并不需要像共享單車那樣在戶外高周轉、強負荷的運轉,也不受酷暑嚴寒霧霾等氣候條件的影響;再加上充電寶設備的存取終端比如酒店、機場、高鐵站、商場、電影院、醫院等場景是人員密集的地方,手機電量不足、隨身正缺充電寶的情況并不在少數,共享充電寶項目不缺剛需的流量,也無須受到“維修端”的拖累和掣肘。

當共享單車數量過多的時候出現了占用公共空間,影響公共交通,損壞率高,運營成本高的情況,也就是“規模不經濟”。但是共享充電卻明顯沒有這樣的問題,以現在的市場,共享充電寶的數量至少還可以增加十倍。